湖北郧阳法官上门调纠纷解心结

 “谢谢法官们,这么热的天,为我们这家务事还跑一趟!”在原告朱某家中,原告朱某和被告罗某向郧阳区法院的两名干警连连道谢。

“你们两家既是亲戚又是邻居,今后一定要相互体谅,相互帮助,把生活过得和和美美。”法官钟晓红临走时语重心长地嘱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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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对楼上楼下的邻居因琐事发生矛盾,楼上的朱某和楼下的罗某大打出手,后原告朱某以赔偿医药费为由将被告罗某诉至法院。

据悉,朱某与罗某是妯娌关系,两家原本关系和睦。近期,因楼下罗某的长期将车辆停放在公共通行道路上,影响了楼上的朱某出行,朱某对此事颇为不满。由于对车辆停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朱某和罗某之间渐渐生产了积怨,在一次通行受阻后双方互相指责,大打出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钟晓红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了双方的意见想法,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考虑到本案是因邻里矛盾未得到有效处理而引发的纠纷案件,若不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很可能会再次引发矛盾,为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双方关系,承办法官钟晓红决定上门勘察、庭前调解。

当日,法官钟晓红与书记员何明坤一同前往兰家沟村,察看现场环境后,法官召集双方坐在一起,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法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将“情”、“理”、“法”相结合进行释法谈心,肯定双方的态度,也道出双方的不足,在一番推心置腹的谈话中,朱某和罗某打破了心理上对立的坚冰,最终两人均反思了自己的问题,罗某也当面向朱某道歉,赔偿了各项损失1000元。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得到了有效化解,双方邻里亲戚关系得到了维系,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郧阳区法院全院干警依托审判执行工作职能,将“三个便于”“三个服务”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方方面面,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人民群众减轻诉讼成本,用心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讯员 詹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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