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平顶山市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处罚

平报融媒记者吴学清

未履行年报义务的老板们要抓紧时间年报了。7月2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李亚涛说,我市对未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时间的宽展期,其间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缓解疫情对我市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助力我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按照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市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未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年报是指市场主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制度。通过市场主体年报,可以了解辖区内企业存续、活跃度、资金投入、经营状况、纳税、盈亏等总体情况,从而掌握辖区内企业现状和经济发展现状。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予以限制或禁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还是市场主体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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