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三个“一次性工伤补贴”

很多参保人不太了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三个一次性工伤补贴之间有什么区别。

对此市社保局表示,已参保职工因伤(病)依法认定为工伤后,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

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1—10级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满足以下条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5—10级伤残等级;在两种法定情况(5—6级伤残的伤残职工本人提出;7一10级伤残的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不同的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帮助劳动者重新就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伤残津贴,须满足以下条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4级伤残的伤残职工,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待遇标准

市社保局温馨提示: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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