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延吉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权限
除国家规定考试系列(专业)和我省“评聘结合”系列外的系列(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组织认定,认定权限具体如下:
1.各属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企业)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组织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
2.硕士研究生学历不予认定,可视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二、认定标准及截止时间
1、按照新出台的省标审核材料;
2、所有系列2022年申报材料业绩和年限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由个人向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申请,并填报《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彩色打印)(详见附件1)。
2.组织申报。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的《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进行审核,并填写《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按工作程序,上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无上级主管部门除外)。
3.审核确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认定人员进行审核并进行汇总,将申报人员《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和《2022年初级职称信息批量导入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电子版,并汇总申报认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位聘用合同原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完后,现场返还,无上级主管部门由用人单位初审材料。由主管部门出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红头正式文件)、无上级主管部门由用人单位出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红头正式文件),按照认定权限,分别上报延吉市人社局。
4.认定。按照认定权限,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认定。
5.存档。对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予以认定后,由用人单位将《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2日。
材料报送地点:延吉市人社局三楼专业技术管理科。
五、其他事宜
1.用人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申请(红头正式文件,企业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电子版汇总表先发送到QQ: 3279455915。
3.《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4.申报认定人员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备案表(非学籍验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
5.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2021年工资核定表、编制本。
6.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备案名册。
7.档案系列需提供《档案业务人员培训证书》。
8.继续实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存档备案管理制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不再统一打印和颁发证书。
9.初级资格时间。本次核准认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要求彩色打印PDF盖章版,务必每一页都需要盖章再扫描。
咨询电话:2368147
附件:
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
3.2022年初级职称信息批量导入汇总表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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