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减少当事人诉累,7月21日盘州市人民法院石桥人民法庭干警主动驱车前往响水镇格勒村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解决当事人立案不便的问题。
据悉,年过九旬的老人家邹某一共育有四名子女,因赡养问题产生纠纷,邹某决定起诉四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邹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石桥人民法庭干警决定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提前准备好相关立案材料,上门为邹某开展立案工作。
在了解到该案仅是邹某之子未按照约定每月支付赡养费、不主动向邹某释明土地流转情况,进而产生的矛盾。石桥人名法庭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开展联动联调,通过对邹某及其儿媳轮番释法明理后,邹某儿媳当场给付邹某八百元赡养费,约定以后每月给付赡养费伍佰元。至此,该赡养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石桥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与基层治理单位开展联动联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文/蒋传林 图/秦薪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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