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施行!

连日下雨,关注气象情况已然成为百姓的生活习惯。7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医院学校等均可确定为重点单位

啥是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是指,在发生暴雨(雪)、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大风、低温、高温、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时,容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单位。

哪些单位可以列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要包括:通信、电力、燃气、广电及水生产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地铁站、机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运行、管理单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运输、销售单位;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经济开发项目等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铁路、道路、河道、航空等运行、管理单位;从事大型生产、制造业的单位或者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或者文物收藏单位等。

重点单位名录应当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

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根据《办法》,重点单位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按照规定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机构或者管理员,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

同时,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全面负责。

重点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


来源: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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