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统一行动 4天查处酒驾198起、醉驾33起

江门公安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吕炎强)近日,针对夏季社会治安规律和夜间违法犯罪特点,江门公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全面加强重点街面、路段、部位、场所、通道、水域和边境地区的治安巡查宣防工作,打响了集中统一行动的第一枪。

我市公安机关加速加压加力推进行动,针对夏季社会治安规律和夜间违法犯罪特点,结合前期“五大要素”摸排管控行动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属地牵头、警种配合,集中优势警力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巡查、重点场所清查、重点路段临查、重点水域夜查、重点通道检查、安全防范宣传等工作。巡、特警部门进一步强化显性用警,在广场、商圈、夜市、车站、码头等夜间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快速打击处置酗酒闹事、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侮辱猥亵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托治安卡点、检查站,加强夜间过站“人车物”安全检查。治安部门、派出所加强对歌舞厅、酒吧、游艺厅、棋牌室、洗浴按摩、私人影院、旅馆酒店等易藏污纳垢、易滋生违法犯罪的重点娱乐服务场所,开展“突击式”“地毯式”“拉网式”清查。交警部门针对夜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规律特点,设置执勤点位,加大警力和装备投入,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打私部门根据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大多夜间作案的特点,针对性加大夜间重点水域及连接陆路通道可疑人员、车辆、船舶的巡防排查力度。

7月22日18时许,开平市公安局民警在开平市长沙街道良园路附近巡查时,发现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而被河北省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人;当日23时许,台山市公安局民警在台山市广海镇某酒吧开展清查行动时,发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肇庆市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1人。民警在核实3人身份后依法予以抓捕。

据统计,7月22日至25日,全市共出动警力7041人,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共1489人次;盘查人员28047人,清查各类场所1863个,巡查重点部位573个,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54处,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107人、在逃人员5人;设置宣防点171个,发放宣传资料16308份,播放宣传视频451条,教育群众21117人;查处酒驾198起、醉驾33起,查处“炸街”扰民16起;水上通道查控出动公安巡逻艇7艘次,设置水上检查点1个,检查船舶20艘,查获违法犯罪人员8人;公安检查站检查车辆3463台次、人员5120人次,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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