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帮忙申请公租房指标房且急需手术,海口一女子诈骗77万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罗凤灵 庄欢)海南省海口市31岁女子符某谎称可以通过“关系”帮忙申请澄迈县老城镇的公租房、指标房,还谎称自己患病急需手术,先后骗取3人财物共计77.67万余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符某上诉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符某谎称自己居住在申请到的公租房里,并称其弟是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帮忙申请到公租房指标。吴某信以为真,要求以4个人的名义办理4套房和1个铺面,之后符某以交付房屋和铺面相关费用、补交装修费用等为由,骗取吴某共计33.28万余元。

2021年2月至5月期间,符某故技重施,又以帮忙申请政府指标房为由,骗取肖某共计35.28万余元。3月至4月期间,符某还谎称自己患病急需手术为由,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骗取其网友宋某共计9.1万元后,又发送虚假电子转账截图给宋某,谎称已还款。6月22日,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7.6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符某多次诈骗他人财物,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符某上诉后,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符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其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近年来,以通过“关系”帮忙办理公租房、指标房为名的诈骗时有发生。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到分配均须通过法定流程,审查程序严格,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咨询,不要轻信“交钱就能办理”的传言和各种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如已受骗,请立即报警,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可避免他人继续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责任编辑:龙彦廷】

【内容审核:陈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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