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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贺法官,立案庭有当事人找你。”2月5日,正在忙碌的鄠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贺小波放下手里的工作,小跑着来到立案庭。只见当事人王力黝黑的脸上满是笑容,手里的锦旗上写道:“执法公正心系百姓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
“贺法官,我没想到能在春节前收到钱,终于能安心过年了!”王力说。
年过六十的王力在某物业公司从事垃圾清扫工作。几个月前的一天,王力在清扫垃圾时,被垃圾车上掉落的料斗砸伤并入院救治。物业公司前期赔偿态度积极,且已将医疗费用支付完毕。为何双方当事人又诉至法院了呢?
“我们公司不是不愿意赔偿,只是各种费用总得有个详细明目,不能反反复复把这个事拿出来‘闹’,实在不行咱去法院断个明白!”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我怎么会讹你?可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这些也是明明白白的开销,你不能不给我啊!走,咱去法院说个清楚!”王力反驳道。
承办法官贺小波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二人情况进行了解,协调开庭日期。贺小波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根据王力的申请,委托鉴定中心对其误工、护理等情况进行鉴定。经过审查王力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鉴定意见书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法院最终判决该物业公司限期向王力赔偿一万余元,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到达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期后,贺小波得知物业公司已履行完毕。考虑到近期雨雪增多,户外工作存在安全隐患,贺小波决定为物业公司进行一次“法治体检”,同时针对此次纠纷中暴露的问题,为物业公司提供法律建议,并督促其为劳务人员做好日常保护措施。
“辛苦法官专门跑一趟,我们会加强安全教育管理,让员工能够安心、放心工作。”物业公司负责人说。(王力系化名)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