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 | 强化风险管控 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态势稳中向上

中国食品安全报网讯(林映越 记者 黄永建)12月23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食品流通处处长吴奕斌通报全省食品流通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在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强化总仓和冷链食品监管、分级督导强化风险管控、加强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实现了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态势稳中向上

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细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组织研究制定了《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省级地方标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和销售台账管理。组织开展了全省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等系列活动,让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落地生效。

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严格日常监管,多次开展进口冷冻冷藏肉品专项排查。为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9月底全省开展了“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ʼ专项行动”,以生产加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对拒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生产经营来源不明、票据不全、不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销售要求和未经省内总仓管理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进一步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总局“守查保”专项行动的开展,按照《山西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方案(2020-2022)》和《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和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紧盯“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四条鱼”等11个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开展市场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

强化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

通过对食品销售者的经营面积、食品品类及数量等8个项目进行静态风险评定,并结合销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经营过程控制、违法记录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划分风险等级,确定日常检查频次,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列入最高风险等级进行监管。

完善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系统

充分利用“山西省食品经营监管系统”对全省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线上风险分级、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鼓励和引导食品经营主体充分利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对入场销售者主体信息、食用农产品进货信息、交易信息等实施信息化管理。将信息化监管作为食品流通监管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和完善。

下一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将继续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严格督导检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务实的举措,牢牢守住全省食品流通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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