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5日讯 1月3日,日照市东港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了有关东港企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东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发基数核定和东港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现通知如下:
2023年度企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在职职工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申报2023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口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之前,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19899元和3980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待2022年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封顶保底调整,如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下调,多收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予以退费,如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上调,已按下限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无需补缴。
申报流程和办理时限
(一)网上申报。单位可登录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单位”进入日照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rzybzx.cn/SmPsc/#/orgLogin,首页--业务办理--参保缴费申报--缴费基数申报)下载电子报盘模板,整理好单位员工信息导入该模块即可。
(二)窗口申报。各单位经办人员可前往东港区社保医保服务大厅(临沂路与莒州路交汇处日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北大厅)“社保医保联合”窗口拷取本单位在职职工电子报盘;调整后,再将缴费基数电子版提交窗口申报。
注意事项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医保发﹝2022﹞5号),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从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东港区各参保单位按通知要求,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工资总额,务必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并于当月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二)《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个人签字公示表》由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公示,有关纸质材料由参保单位留存备查。
(三)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明显低于行业工资指导线、涉及举报以及投诉案件、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少报漏报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按程序提交稽核处理。
(四)鉴于疫情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尽量以“网上申报”模式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633-7917713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发基数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发基数核定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医保个人账户待遇,现将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发基数核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核定基数及标准
按照退休人员2022年12月份退休金为准,计发基数由统筹内待遇(退休金和职业年金)和统筹外待遇(住房补贴和物业补贴)两部分组成。
核定时限
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止。
核定方式
各单位于1月16日前将核定准确的:1.《2023年度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基数明细表》,包括“word版”“PDF版”(加盖公章);2.《2022年12月份退休人员统筹外发放明细表》“PDF版”(加盖公章);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公务邮箱(ybjybzxzj@rz.shandong.cn)。
此项工作直接影响单位退休人员2023年度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事关退休人员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准确、及时提报相关数据信息。
联系人:安姝桦 联系电话:0633-7917717
附件:2023年度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基数明细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号令)及省、市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一)医疗保险基数核算方法。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以2022年12月应发工资计算确定。计算方法如下: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22年12月份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其他补贴+基础绩效奖】。
(二)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表:
申报流程
东港区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可以通过“窗口申报”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完成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一)窗口申报。东港区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可在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征缴经办QQ群(群号:964633210)群文件或在日照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办事指南一资料下载)下载:《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报盘模板》和《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等电子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表格填写完整后,请各参保单位将《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报盘模板》电子版和《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纸质版盖章)送至东港区医保局105房间(临沂路与莒州路交汇处日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进行基数申报。
(二)网上申报。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可登录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单位”进入日照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首页--业务办理--参保缴费申报--缴费基数申报进行医疗基数申报工作,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
注意事项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医保发﹝2022﹞5号)文件,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从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各参保单位按通知要求,务必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基数申报工作,并于当月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二)参保单位如需到窗口申报基数的,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不得擅自修改电子表格内容。提报的各项纸质材料纸张格式均为A4,提报的电子版材料需携带U盘至相应窗口办理,不得以邮箱、微信、QQ的形式发送给窗口经办人员。
(三)鉴于疫情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尽量以“网上申报”模式办理相关业务。
联系电话:0633-7917717。(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