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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日报收集编辑:昌吉日报
2022年度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办综执发〔2019〕8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6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93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全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16日
昌吉州公示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