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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多次盗窃他人饲养的鸡、鸭、羊,陈某某因涉嫌盗窃罪经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去年7月至12月期间,陈某某先后8次在仙游县内盗窃家禽家畜。经统计,共偷了6只羊、20只鸭、4只鸡,总价值18939元。
这已是陈某某第5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检察官提醒,贪图小利窃取他人财物,将面临刑事处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对日常生活中的小偷小摸不以为然,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最后悔恨终身。(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郑昇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