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陈道峰
11月24日,记者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23年3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发改委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到今年10月31日,全市法院共为1088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立审执一体化,在立案送达材料中嵌入《自动履行告知书》,实行判后督促履行机制,把督促履行贯穿于调解、审判、执行全过程,引导督促被执行人企业主动履行义务。截至10月31日,共发出《自动履行提示书》《自动履行催告书》10159份。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2023家企业进行信用体检,对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法院执行完毕的266家企业,及时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无纳入期限、长期沉寂在终本库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认真审查,经多次财产查询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移出被执行人名单。截至10月31日,以无财产可供执行方式屏蔽失信企业392家。
对于拟纳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建立完善失信预告知制度。根据被执行人履行态度、履行能力,分级设置1至3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可暂不予以纳失,帮助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造血再生。
对暂无还款能力但有发展前景被执行人企业,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删除失信信息,或引导帮助企业制定履行方案、作出还款承诺。对主动自觉履行完毕的企业,法院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帮助企业重拾发展信心。截至10月31日,全市法院共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3790份,对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实际履行,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323家。
建立失信企业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破产重整或进入破产程序的,以及被撤销、注销或者被法院宣告破产的,依法决定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移送“执转破”,截至10月31日,共完成此类企业的信用修复4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