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逐年上升的增量案件,三门峡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兼顾公平效率、遵循程序正义、强化司法责任等理念指引下,不断推动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升级,基本实现了繁简分流和快慢分道,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遵循办案规律,合理设定标准。以《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简化办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为依托,初步确定适用简化程序的案件类型,再结合办案实际,对受理的案件逐一分析案件类型、当事人数量、终审法院层级、案件审理次数、成为典型案例的潜质等,以更加细化的标准对简案或繁案作出初步认定。
——专人统一分流,优化配置资源。设立专职分流员对案件进行事先分流,统一划分标准,加快分流进度,也避免了不同人员分流标准不统一的弊端。初步分流后,针对作出的判断在办案程序、人员上进行合理配置,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简案快速审查,提高办案效率。对于简单案件,实行检察官独任审查,简化程序、精简审查方式,压缩办案时限,节约司法成本,及时有效处理纠纷,快速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助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繁案精细办理,实现精准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组成办案组专门办理。提前制定计划,每周通报办理进度,坚持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切实做到精准监督。
——兼顾公正效率,强化司法责任。无论繁案简案均压实办案责任,强化办案监督,完善办案流程动态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案件办理全程留痕。检察官在对案件结论负责的同时,更加注重息诉和矛盾化解工作,特别是对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并非简单“一结了事”,而是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数据赋能“加持”,探索机制升级。利用数据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类型、各类型案件所占比例、以及提出抗诉等监督意见的案件所占比例等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确定重点监督案件,为繁简分流和办案的专业化提供客观指引,相关数据还能为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典型性提供参考。(第五检察部)
主办: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审核:王 飞
编辑:李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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