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记者 全琳珉 通讯员 沈雁 刘欣慧
发布会现场。记者 全琳珉 摄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4日,浙江召开“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重要举措。
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浙江将立足于“激发有潜能的消费”,锚定打造“消费环境最优省”这个目标,不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着力打好“123”工作组合拳。
“1”是开展“一个创建”,在全国率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
今年浙江将培育10个左右放心消费示范县,到2027年底,全省50%的县(市、区)达到放心消费示范县标准。
“2”是办好“两件实事”。
第一件是开展“放心消费惠民行动”。重点打造一批放心消费商圈、放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现代放心农贸市场,新培育一批无理由退换货单位。
第二件是开展“执法亮剑护民行动”。聚焦美容美发行业价格违法、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车辆检测机构报告造假、互联网违法广告、违规医疗收费、殡葬行业不当价费等八个重点方面,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案件。
“3”是强化“三项举措”。
第一项举措是公开投诉信息。全面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实现消费投诉信息可查可溯,让消费者知情,请消费者“用脚投票”。
第二项举措是信用联合惩戒。归集、评价、运用消费领域信用信息,使信用成为经营者的“健康证”,让投诉多、口碑差的经营者付出失信的代价。
第三项举措是社会监督共治。消保委、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共同发力,全力破除商家“霸王条款”、行业“潜规则”和“消费陷阱”。
消费是民生、是烟火,也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去年以来,我省聚力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密集推出一系列促消费政策举措,出台促消费“25条”,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举办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浙江农业博览会等系列促消费活动,为消费市场持续注入活力。
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8%,超过年初目标2.3个百分点;网络交易总额突破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全域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分别增长28.9%和16%。全年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共处置消费投诉举报2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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