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中国北京3月7日电(融媒体记者耿国彪)3月7日,在接受绿色中国融媒体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院长昝林森指出,非主要牧区省份一直都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草原资源不被重视,一些地方征占用草原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草原被不断“蚕食”,面积萎缩,草原“三化”等问题突出。因此,亟待加快非主要牧区省份基本草原划定,有效保护和建设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修复,提高草原的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与森林湿地等共同构成陆地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的主体,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水库”“粮库”“碳库”和“钱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食物安全、社会稳定、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基本草原,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根据国家生态安全、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对草原环境与草畜生产的需求,依据法律、土地利用与草原生态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做他用的草原,是草原生态保护的“压舱石”。
昝林森委员指出,为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国家先后制定《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基本草原保护的通知》、《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办法。
“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2007年农业部在内蒙古、甘肃、新疆等省区进行试点,之后主要草原牧区省份陆续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分工作。2012年以后,陆续在黑龙江、吉林、河北、辽宁等涉及半牧业县的省份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而其他省份尚未开展此工作。”昝林森委员说,非主要牧区省份一直都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草原资源不被重视,一些地方征占用草原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草原被不断“蚕食”,面积萎缩,草原“三化”等问题突出。因此,亟待加快非主要牧区省份基本草原划定,有效保护和建设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修复,提高草原的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
为此,昝林森委员建议:
1.加快推进非主要牧区省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在非主要牧区省份草原被不断侵占、面积逐年减少的状况还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有必要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加快基本草原保护,划定草原“红线”。建议在总结主要牧区省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国性的基本草原划分方案,统一基本草原划定的技术路线、技术标准和要求,规范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在非主要牧区省份全面推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确保基本草原划定的成果质量。
2.加快制定基本草原保护条例,提升草原监管能力。把保护基本草原和保护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快《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步伐,依法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对基本草原实行特殊保护,严格基本草原的征占用审批程序,确保基本草原数量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可能威胁草原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活动,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实现草原科学利用、可持续发展。
3.加大对基本草原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基本草原是草原生态“保护区”,保护好基本草原就是守住草原生态保护的最后红线,尤其对于非牧区意义更为重大。国家现行政策对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种子费150元、现金补助850元)低于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种苗费400元、现金补助1200元)。导致草原生态修复地块落实难,修复草原积极性远低于林地,因此加大草原生态修复补助资金迫在眉睫。与主要牧区省份相比,非主要牧区省份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底子薄、基础差,加大该区域草原科技投入,加快对草原退化机理和草原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攻关,研发符合区域草原特点和生态需求的先进技术,全面提升草原科技支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