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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幸福单位建设
近年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增进职工福祉,提高职工生活品质”为导向,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在幸福单位建设过程中,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把机关“事业进步”与单位“幸福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画出有为机关、幸福单位最大“同心圆”,实现职工受益、单位和谐、业务进步。
在这里,干警强化思想引领,严守纪律规则,坚定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切实营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服务好”的工作氛围;在这里,各类文体活动的开展,展示干警精神风貌,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和拼搏动力,无不展现出“身体健、精神爽、正气足”的活力景象;在这里,坚持以人为本的文化强检理念深深嵌入干警的心间,以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从保障职工健康着手,购置了大量的健身器材,在单位中建设了“职工健身房”,每天早晨和下班之后,来到健身房的干警、职工络绎不绝。为促进干警团结合作,发展个人特长,每年都会开展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篮球比赛、拔河比赛等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创造力。
幸福机关的定义,是让干警拥有归属感和安全感,充满成就感和获得感,感受生活缝隙里暖暖的幸福感。每一张笑脸,每一句肯定,诠释着幸福单位建设的成果,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奋斗浇灌幸福,脚踏实地续写幸福新篇章,在幸福单位建设上,凝心聚力再出发乘风破浪再扬帆。(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