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留下了许多革命遗址和遗物,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制定地方文物保护条例做到有法可依。全市各地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宜春市文物保护特派员管理条例》等地方文物保护条例,以便于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在做好属地文物的保护与修缮时,做到步调一致和有法可依。
在做好跑项争资的同时倡议发起成立文物保护基金会。各地要注重发挥乡贤、企业家力量,多措并举筹集文物保护资金,加快推进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力争3年内辖区内需要实施本体维修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完成维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除本体重大安全隐患,市县级及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抢救性保护,文物安全状态纳入有效监管。
依托文旅融合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在抓好袁州古城墙遗址、樟树吴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万载古城、宜丰天宝古城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继续推动宜春中心城区袁州古城文化复兴工程的同时,对于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推广袁州区文物保护志愿者协会成功经验,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推进属地文物整体保护利用。
深入挖掘转化革命文物资源的教育功能。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将新民主主义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等各个时期的旧址旧居、见证物纳入革命文物保护的范畴。抓好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机关小洞遗址群、飞夺泸定桥勇士刘梓华故居、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师三团一营营部旧址(奎光书院)、秋收起义部队新兵训练处旧址(武曲宫)、秋收起义部队三团回师铜鼓上庄会议旧址(上庄老屋)、工农革命军第一军一师三团五连旧址(蓝家祠)等一批与秋收起义历史相关联的革命旧址修缮,高标准做好展示利用工作,通过广泛开展红色研学和红色走读等活动发挥其教育功能。
创新打造红色文化街区。着眼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全省特色文化街区打造统一部署,依托宜春市开泰路等特色街区创新打造“袁州红街”及双拥示范街区,充分运用VR、AR、慢直播、元宇宙等模式手段,将散布在各处的文物保护单位在街区内进行集中呈现和多维度宣传,实现城乡居民情感联通、信息相通,让红色文化、革命文化走进群众,引导广大居民尤其是青少年改变消费理念,重构诚信机制、重树商业模式,开创“信仰经济”新格局。(吕健勇 袁州区水江镇)
来源:宜春日报2023年1月21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