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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交警收集编辑:宜宾交警
都说“距离产生美”
在行车过程中,“亲密接触”可不是一件好事
你可别小瞧了“跟车”这门学问
跟车过近容易导致追尾事故
话不多说上案例
4月11日10时50分许,王某驾驶川K88***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至宜宾市江安县夕佳山镇境内214省道(石桥-大坝)130公里500米时,与林某忠驾驶的川C99***号小型轿车(搭乘肖某其、林某诺、江某芳、林某全)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上五人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江安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宜宾交警温馨提醒
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
驾驶人应集中精力
随时注意与前车的距离
保持安全车距
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编辑:杜娟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