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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总目标,坚持“四个聚焦”,积极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质效,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聚焦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区依法行政办研究制发《颍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颍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颍东区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示函》,全面构建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制度保障体系,科学设定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
聚焦重点环节,发挥审核把关作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坚持关口前移,保障文件制发质量。在区政府官网设置“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窗口,便于社会公众知晓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畅通意见反馈渠道。突出评估论证与合法性审核的有机衔接,通过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实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同步进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顾问团后置化的顾问方式转变为全程跟进的持续顾问模式。突出合法性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建立健全区级规范性文件“2+2”联审机制,实现两级审核部门加两名政府法律顾问四层审核,全面构筑隔离法律风险的防护屏障。
聚焦后续管理,发挥考核监督作用。以聚焦风险、及时排除为导向,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后半篇文章。建立规范性文件分级分类甄别机制,对区级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意见中明确文件属性;对各单位发布文件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逐一判定文件属性,有效指导各单位把握规范性文件的界定。
聚焦平台建设,发挥平台管理作用。融合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智能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应用“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审核备案工作环节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构建起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集成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