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南通市人才发展集团发布
《关于做好2023年第四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相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第四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3年第四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0日,请符合条件尚未申报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申报手续。2023年12月11日及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温馨提示: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补贴发放金额是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到账月份数累计计算。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申请人可登录“南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办事指南”查阅申报指南和热点问题解读。
(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bszn3/bszn3.html)
联系电话:0513-83501398、83500938。
特此公告。
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指南(修订版)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三、申报方法
1.注册。新版申报系统采用个人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官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
2.登录。在页面顶端选择“南通”,申报人员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