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林
近年来,桂阳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代表履职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盯民生实事,加强社保、医保、低保“三保”工作监督,助推全县民生福祉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城乡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
建立“三防”,激发“社保”活力
县人大常委会紧盯民生福祉,强化监督方式,在“三防”机制上下功夫,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守护好百姓的“养老钱”,给百姓提供更实惠、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
关注“薄弱点”,落实“制防”。出台桂阳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桂阳县社会保险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等,着力减少风险存量、控制风险增量、坚守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岗位分设”“一事两岗两审”制度,落实业务经办岗位初审、复审、定期轮岗等制约机制,加强行为监控。开展下沉警示教育,在22个乡镇(街道)设置会场,对全县383个村(社区)协理员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培训及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社保工作人员、行业、岗位的风险防范意识。推行清单管理,对可能存在风险进行研判,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盯住“信息链”,落实“技防”。出台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切实杜绝“服刑多领”“死亡冒领”等情况发生。全面落实社保工程二期项目,增设办理凭证读入或扫码录入系统、业务材料扫描录入系统、社保卡刷卡录入系统、业务内容及业务材料申请人电子签名确认,业务申请人拍照留存、办理评价电子终端评价等功能,提高公共服务便捷化、规范化水平。
推行“网格化”,落实“群防”。推行社保发放“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生存认证常态、动态管理。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及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清理及死亡上报工作的通知等,推行待遇领取人员和死亡人员“双公示”,建立死亡人员月报制度。印发关于清理违法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等文件,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和工作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将社保信息纳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冒领、骗取社保行为,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发挥诚信警示作用。
通过“三防”机制强有力的监督,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44.26万人,共筹集基金2.71亿元,全年基金支出2.14亿元,累计基金结余8.51亿元,共自查整改问题155条,涉及金额62.16万元,问题整改、基金追回率均达100%。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小林带队到企业调研“医保”工作。
突出“三应”,确保“医保”安全
县人大常委会突出“三应三尽”抓“医保”监管,确保百姓“保命钱”运行安全,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抓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应保尽保”。通过抓宣传引导、部门联动、分类资助、经费保障、考核激励等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参保持续稳定。通过“政策资助一批、财政兜底一批、临时救助一批、爱心捐助一批、集体解决一批、宣传促进一批”六个一批举措,率先完成2023年度全县脱贫人员和监测对象100%参保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实的医疗保障。
抓创新运行机制,确保“应享尽享”。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创新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参保群众医保待遇“应享尽享”。2023年基金支出7.27亿元,共有102.4万人次享受了医保待遇,2023年资助参保7.2万人,资助金额1431.19万元。实行“一站式”结算制度,2023年度,享受大病保险补偿9635人次,补偿资金4007.5万元,享受医疗救助补偿8.15万人次,补偿资金3578.27万元。落实了县内四家医疗机构业务培训、DRG平台改造等一系列工作。四家医院的住院总人次、平均住院人数、均次住院费和总补偿费用分别下降9.93%、11.33%、2.35%和13.66%。2023年省内异地就医结算1062人次,补偿基金1186.16万元。服务窗口推行“好差评”制度,新增设19家定点药房,继续推行节假日“不打烊”和“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一年来,县乡医保服务窗口共办理线上业务事项10.92万人次,实现“医保信息多跑路、办事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抓联动融合监管,确保“应管尽管”。近年来,联合审计、公安、卫健、市监等职能部门,通过现场督查、大数据分析、线上线下相结合手段,从严从快抓监管,守好参保群众看病救命钱。2023年以来,共核减协议医疗机构违规费用717.92万元入基金专户,拒付违规违约金51.73万元入基金专户,行政处罚定点医疗机构4家,追缴医保基金11.74万元,罚款17.91万元。通过持续加强与商业保险对意外伤害责任方外调勘查合作,拒付有责任方意外伤害1611人次,拒付住院总费用1046.06万元。共查处3人提供虚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刑责2人,网上追逃1人,追缴医保基金21.12万元。对以往提供虚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案进行跟踪落实,追缴医保基金37.95万元,刑责5人。
严把“三关”,提升“低保”效能
“低保”工作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县人大常委会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事情做起,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三项”机制,严把低保“三关”,提升“低保”资金效能。
建立社会参与监督审核救助工作机制,把好“准入关”。为提升基层对困难群众服务经办能力,切实建立好社会参与监督审核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2022年,县民政局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每年投入160万元,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乡镇社工站,招聘专职社工人员33名,充实到各乡镇(街道)。对所有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都必须经社工人员调查认定并公示才可申报纳入救助范围,有效杜绝“人情保”和“关系保”。2023年,全县新增低保3474人,新增特困供养316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监测对象4660人。
建立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把好“技防关”。为确保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退出救助范围,依托桂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每半年对所有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和已纳入救助范围救助家庭进行经济核对工作,对发现疑似违规领取对象,交办给乡镇、村委核实,确保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退出救助范围。
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制度,把好“人防关”。为加强动态管理,县财政局和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对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实行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每月组织召开村(居)委会救助专干召开民生会议,定期申报死亡、生活条件好转等救助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以县政府办名义制定下发桂阳县惠民惠农补贴对象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补贴动态管理对象的认定和处置,确保财政补贴对象动态管理到位和资金安全发放到位。两年来,全县清理不符合条件领取低保等救助资金的人员合计560余人,依法追缴违规领取救助资金2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