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深入实施《广西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继续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00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360个以上,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开好局起好步。
▲自治区政府网截图
《方案》指出,要深入实施《广西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继续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00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360个以上,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开好局起好步。
《方案》提出,2023年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预备四类,共2528项,总投资46486.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61.67亿元。
其中,新开工项目303项,总投资4750.9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17.97亿元;续建项目1285项,总投资24981.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19.03亿元;竣工投产259项,总投资4713.8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4.67亿元;预备项目681项,总投资12040.2亿元。具体如下——
▲图源:广西头条NEWS
▲平陆运河旧州特大桥施工工地。通讯员 王碉龙 摄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区直中直主管部门负责,市属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各区直中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市市长是第一责任人。自治区绩效办要继续将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各市、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包括用地用林需求、资金需求等,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民间资本准入范围,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大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促进项目尽快竣工投产。
此外,自治区重大办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查,重点围绕前期工作、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等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对推进不力的市、县或部门,采取下达督办函等形式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程序予以问责。
▲大藤峡水利枢纽。记者 刘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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