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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刑警收集编辑:广东刑警
只要将银行卡、手机卡“借”给别人,躺着就能赚大钱,这样的噱头诱惑到你没?
注意!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极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直接提供便利,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一旦银行卡被收购,很可能会被用于诈骗、洗钱、逃税等不法行为,最终都会追溯到卡主本人,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非法买卖“两卡”可能承担的后果
01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02 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03 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04 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警方提醒
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收购手机卡、银行卡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千万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如因贪小便宜卖卡,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付出无可挽回的惨痛代价。若发现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 台山公安
编辑 周芷晴
审核 张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