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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紫阳县蒿坪镇王某(出生于2002年)在QQ兼职群里发现有人发布收卡给报酬的广告,并与对方取得联系,在联系中对方告知王某需用银行卡帮忙收取网络赌博的钱,可获取佣金。协商好行程后,王某用对方购买的机票,到达广东省汕头市。当天,王某根据对方要求向一男子(身份未知)提供王某本人的身份证、邮政银行卡、银行卡交易密码、手机银行APP登录密码,帮助其进行人脸识别,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当日该账户共计提供资金结算服务473834元,王某获利3000元。2022年9月30日,王某跟随一男子(身份未知)到另一宾馆,提供其本人中国银行卡进行交易,提供资金结算722396元,获利4500元。
紫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出租银行卡,帮助他人接收转移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法律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综合王某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2023年6月紫阳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对被告人王某非法所得7500元予以收缴。(彭玉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