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职能作用,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办案有效衔接,近日,连云港市检察院与市交通运输局共建协议签订活动在海州区检察院举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月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雯,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楠主持。
会上,首先双方就出租车、网约车从业人员资格监管问题开展交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五检察部主任潘竹梅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市运输事业中心副主任王吉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长张延国分别介绍出租车、网约车从业人员资格办理和监管情况。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桂萍解读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框架协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月明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雯签订共建协议。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雯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狠抓协议落实;二是要树强学习意识,提高学习能力;三是要树牢合作意识,建立畅通交流渠道。协议签订后,要发挥出1+1>2的效果。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月明提出要求:一是心怀“国之大者”,凝聚法治共识。二是深化行检衔接,提升执法质效。三是深化协作联动,实现双赢共赢。双方要继续秉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展常态化合作交流,在沟通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实现法治共治,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此次座谈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达到了互通情况、促进工作的目的。市区两级检察院将该机制为落脚点,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监督工作,着力打造新时代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范例,助推我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来源:连云港海州检察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