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梁雯 通讯员 张博韬 济南报道
教科文卫事业是关系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复兴的基础性事业。五年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教科文卫专委会的特点和优势,共制定、修改教科文卫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决定12件;听取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5项,组织专题询问1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调研10次;审议代表议案52件,跟踪督办重点代表建议27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50余次,为推动新时代教科文卫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走在前、开新局”贡献人大力量。
突出发挥立法主导作用
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握人大主导立法的职责定位,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教科文卫事业高质量发展。
牢记“国之大者”,将中央最新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中。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口,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省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支撑。2021年以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于2022年7月审议通过,推动省委《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实现法律法规修订与改革配套政策联动共治。2022年在开展制定《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工作时,科学协调齐长城保护与沿线区域生产、建设之间的关系,实现地方性法规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不断健全教科文卫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度。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山东省全面深化改革形势需要,将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纳入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增强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科学性。为确保重点法规项目高质量按计划出台并实施,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提前介入,通过听取法规起草工作汇报、组织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为加快立法进程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和保障法规草案按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截至目前,山东省教科文卫领域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性法规、决定达到39件,在教育领域形成了覆盖学前到老年教育全过程,在科技、卫生、文化等工作领域实现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与专项法规相结合、有效衔接上位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为引领保障促进全省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2020年出台《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全面规范红色遗存和革命精神保护传承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发挥革命文化育人化人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撑。2022年在组织修订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制定红十字会条例工作中,明确党对红十字会、科协工作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作用。常委会还积极指导济南、淄博、烟台、临沂、枣庄、菏泽、东营等市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推动基本道德规范入法入规,实现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加快补齐民生保障法律短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地方立法聚焦现实问题,回应人民所急所盼所需,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在2019年出台的《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中,明确提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机制,回应了社会广泛关切,以立法的“刚性”彰显关心关爱的“温度”。在制定《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工作中,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暴力和“校闹”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明确的防范和处置措施。2020年制定的《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在推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实现了制度创新和突破。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体谋划、高位推进,实现山东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类医院和床位均居全国前三位,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疗率达到100%,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和特色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推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建立“了解立法需求—提出立法计划—参与法规起草—协助统一审议—做好法规宣传与实施”全过程地方立法模式,对于跨部门、综合性的法规,发挥委员会专业优势,积极主动牵头组织起草工作。在立法工作中,突出实践特色和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不搞贪大求全、面面俱到,不简单重复上位法规定,立管用、能用、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法规,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推动地方立法在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2022年在修改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工作中发现,如果仅对原实施办法进行简单修正,无法真正解决山东省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因此及时调整思路,联系有关单位重新起草制定条例,短时间内拿出条例草案文本并组织专家论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条例在激励造血干细胞捐献行为、引导公共场所配置救护设备等许多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问题上作出明确规定。
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
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人大监督权威性和实效性,为依法保障促进全省教科文卫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努力做到全省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五年来,先后听取审议了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健身、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压实责任,形成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工作合力。学前教育长期以来是山东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常委会在本届履职的开局之年就听取省政府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社会反响强烈。省政府专门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迅速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妥善做好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有力推动了中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
在立法与监督相结合中提高工作质效。注重将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学前教育、学生体质健康、学校安全、红色文化保护传承、中医药等新法规的出台,跟进安排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和调研,以监督检验立法,用监督推动立法。2018年组织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专题询问后,以常委会党组名义向省委提出制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建议,条例于2019年顺利出台,为巩固专题询问成果,保障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供重要支撑。2021年《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实施当年即组织对中医药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各级政府深入开展中医药法律法规宣传,完善中医药监督执法体制机制。调研活动结束后提出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完善中医药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的修法建议,得到全国人大有关专委会的充分肯定。通过打好“立法+监督”系列“组合拳”,实现各种法定手段融合运用,相互促进。
创新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抓落实求实效。在2021年开展《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工作中,根据新法规实施的要求设计问卷,组织就全省所有市、县(市、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书面调查,以详实的数据展示各级政府将红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纳入规划、列入预算、依法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的情况,促进条例实施。2019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部署安排,连续四年组织科技领域监督项目,推动省政府进一步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中梗阻”,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五年来,全省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较2017年增长11.7%,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万家,是2017年的3倍。
突出代表主体地位
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
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拓展代表参与专委会工作的方式和渠道,实现代表工作与委员会工作融合互促。
不断深化“双联系”工作。明确要求委员会中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1次参加所在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调查研究或到代表联络站点接待群众,实现联系原选举单位和基层代表常态化。持续扩大代表对专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广泛参与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确保委员会撰写的报告建立在广泛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基础之上。委员会组成人员还以人大代表身份积极提议案、提建议,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魏荣庆、田兴松等委员所提建议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省人大代表建议”。
以更高标准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把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不断创新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推动议案建议更多地转化为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成果。教科文卫委员会每年召开有常委会法工委、人代工委和代表议案建议涉及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代表议案建议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及专题调研等活动,实现与提议案建议代表“面对面”沟通,确保每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都能得到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
抓好议案建议处理“后半篇”文章。针对换届以来人大代表反复提出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回头看”,了解代表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抓好代表议案建议转化工作,实现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改进立法、加强监督、推进政府工作的有效结合。截至目前,本届教科文卫领域52件代表议案所涉及的立法项目已经有12件列入了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其中5件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有1件作为省政府规章颁布实施。教科文卫委员会每年确定的立法、监督等工作项目,大都来自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彰显了人大代表在推动法治建设、破解社会难题中的主体地位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