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鲁中晨报收集编辑:鲁中晨报
近日,非法行医者刘某某因拒不履行行政处罚被邹平市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
2022年6月1日,刘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邹平市卫生健康局依法予以查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11万元罚款,没收药品、器械的行政处罚。因刘某某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且拒不缴纳罚款,邹平市卫生健康局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审查,邹平市卫生健康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定准予执行,此后法院多次要求刘某某履行罚款,刘某某均拒不履行,2023年11月9日清晨5时许,刘某某被法院执行干警带走。
通过本次法院强制执行,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极大震慑了那些心存侥幸、恶意不履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非法行医者,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健康权益和依法行医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邹平卫生健康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