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济南槐荫法院每年办理的一万多起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槐荫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每一起案件中,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案情简介
王某2023年10月入职某装饰公司。2023年11月,公司以其工作不达标为由没有向其足额支付工资,王某向公司提出离职,双方因经济补偿金及工资差额发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的争议作出了裁决,裁定该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3000元。该装饰公司不服,诉至槐荫区法院,该案由刘佳法官审理。
开展调解
通过查阅卷宗,法官发现王某家住外省,临近春节,当事人很可能已经回家过年。且案件并不复杂,标的额较小,如果开庭处理,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时间、金钱成本,导致劳民伤财。法官立即电话联系王某,经过确认,王某确实已经回到南方老家,且得知自己被起诉非常着急。“法官,我实在没有办法回去开庭啊,您说我就要3000块钱的补偿金,我要是赶回去,光来回路费就200多块钱,就算是判我胜诉了,还不够我来回费用的呢,实在是不划算!” 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且经过沟通发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的意愿,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展远程调解,让当事人少跑路,让矛盾高效化解。
调解过程中,运用互联网平台,双方当事人远隔千里充分质证发表意见。法官经过深入调查,找到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王某入职后不久,忙于跳槽到其他公司,公司以其工作不达标为由没有向其足额支付工资。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企业认识到自身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律,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王某也认识到自己有择业的权利,但首先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应尽的义务。最终,该装饰公司一次性向王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差额及补偿金,该起纠纷快速高效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王某节省了往返的时间和路费成本,企业也省去了应诉等不必要的麻烦,临近年关把更多精力用在经营上面,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经验总结
“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依靠群众办案、就地解决纠纷、注重调判结合、追求案件实效、严格秉公执法”,是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进入互联网时代,借助大数据、云计算、5G设备等技术手段,槐荫法院创新“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给“马锡五审判方式”插上了科技的翅膀。通过运用“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线上+线下”调解双管齐下,实现了诉讼服务的“零距离”,最大程度地畅通了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节约了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真正实现了高效快捷。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