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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任城融媒收集编辑:任城融媒
关于对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之要求,市司法局根据国家及省要求,于2023年1月11日正式启动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前期已通过组织会签、网络公开征集等形式收集到48份书面意见,共收集事项建议12件。市司法局于2月23日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逐一分析论证,认为有2件事项建议不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拟保留10件决策事项编入目录。现就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
详见附件《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时限
(一)反馈方式
1.可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至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专用邮箱jnsfzbfgk@ji.shandong.cn。
2.可将意见建议纸质版邮寄至红星中路13号市政府院内1号楼十楼1009室/1019室。
3.如有补充提报的事项建议,请提交事项名称、决策承办单位等信息;如补充提报的事项建议属依法不予公开的,请勿通过邮箱发送,仅支持提报纸质版,并请写明依法不予公开的情况和依据。
(二)反馈时限
请于2023年3月8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0537-2348765、2348448
附件:《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济宁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