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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菏泽日报收集编辑:菏泽日报
春节将至,为规范牡丹区城区年货经营秩序,满足广大居民的节日需求,根据《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牡丹区11处便民年货临时服务点公布如下:
西城办事处
八一街三院东侧登禹桥
北城办事处
广福街与环城公园思源桥
解放大街土产公司东侧
昆仑路便民市场
河西新村西门南侧
南城办事处
青年路(迎宾路至人防家属院西侧)
东城办事处
八一路(夹斜路口)
牡丹办事处
赵楼工商银行西临南北街(西侧)
老庞王路以北三支路
唐庄西(南北路东侧临时摊点)
西城办事处和南城办事处
广福大街(石人街至中和路段)
注意
经营时间
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
至
2023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三十)
经营须知
① 在便民年货临时服务点设置摊位的经营业主应当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牡丹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摊点设置应能保证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确保经营安全有序。
② 摊点经营应严格遵守《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保持临时服务点的干净整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经营区域内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乱倒污水,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倒入垃圾桶内。
③ 便民年货临时服务点内仅限经营年货相关商品,经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禁止出现使用高音喇叭叫卖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
④ 经营业主不得随意张挂、乱拉乱接、乱倾倒和乱停车辆;不得损坏道路、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管网、绿化等公用设施。
来源 | 牡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