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
据最高检官网1月10日消息,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傅学宾一案,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值得注意的是,傅学宾涉嫌10宗罪,包括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学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串通投标,情节严重;非法拘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纠集他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履历显示,傅学宾1963年9月出生,一直在曲靖市工作,曾任市交通局副局长,麒麟区区长,市委常委、麒麟区委书记等职。2016年,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7年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副书记,2018年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1年2月,傅学宾被查,2022年8月被“双开”。
通报称傅学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通报还提到他“毫无底线、下限,毫无廉耻、羞耻,毫无党性、初心”“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贿赂”等。
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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