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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为规范市场行为,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今年以来,池州市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大力推行“轻微免罚”,让执法既有“法度”又有“温度”。
精细化执法包容“无心之失”。先后出台《池州市推行柔性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池州市全面推行“轻微免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第一批公布免罚清单338项,第二批公布免罚清单426项,涉及公安、消防、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18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
规范化执法谨防“随意任性”。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督促执法部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实施免罚清单,明确免罚适用情形和处罚依据,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监督。
人性化执法避免“一罚了之”。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运用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手段,推行“温情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引导当事人及时纠错,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促进企业提高合规意识,守法经营。
“免罚清单”出台以来,截至目前,池州市相关部门共办理免罚案件236起,免罚市场主体达到140余个,为企业减免经济负担达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