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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七月初的昭通市盐津县
气温高达38℃
但对于村民刘某康和刘某聪兄弟俩来说
这个夏天却是怡人的
因为在盐津县人民法院柿子法庭
执行干警的努力下
两兄弟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昔日兄弟情破镜重圆
近年来
盐津县法院
不断加强执行力度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为司法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倾尽全力
书写了一个又一个为民故事
今年4月27日,刘某康的案子经柿子人民法庭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聪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原告刘某康遂申请强制执行。
向村委会及该村民小组人员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7月5日,执行干警来到案件争议地现场。天气虽然炎热,但经过执行干警对双方当事人的耐心开导、温情劝说,两人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当场支付全部款项,握手言和。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今天虽然太阳大、天气热,但是你们温情办案,让我们感到很凉爽。如果没有你们,我们两兄弟的矛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彻底解决。”刘某康和刘某聪对法院干警上门服务表达了最纯朴的感谢。
至此,案件顺利完结。
来源 | 盐津县人民法院
作者 | 林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