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正式施行
哪些人是临时救助对象?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救助标准是什么?
一起来看吧
背景
《实施办法》制定有关情况
2020年,市总工会制定《徐州市特困(困难)职工救助办法(试行)》,并于2021年予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也对困难职工临时救助制度作了规定。临时救助制度自建立以来,对194户职工开展困难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72.77万元,对未达到困难职工建档条件,因患大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起到了积极的帮扶救助作用。
为进一步健全职工困难分类帮扶机制,规范工会临时救助工作,向有困难的职工提供精准、及时、有效的帮扶服务,解决职工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结合我市实际,市总工会研究制定了《徐州市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标准、资金筹集和监督管理等予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解读
《实施办法》共七章22条
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适用于徐州市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是指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突发性、临时性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职工,由工会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实施办法》共七章22条,分别明确了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对象和情形、救助程序、救助标准、资金筹集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主要有:
临时救助对象
包括:本市区域内机关、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居住在城市、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且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
临时救助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适度救助、解决临时性困难;坚持与政府临时救助制度、工会建档困难职工救助政策衔接。
救助类型和标准
一是突发事件特殊情况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火灾、爆炸、溺水、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生活困难;因患职业病或因公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因公牺牲、因见义勇为伤亡等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可视伤害、损失情况给予3000-5000元临时救助金。
二是大病救助。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年度自付医药费占家庭年收入40%—10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4000元-10000元救助金。
三是助学救助。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低保2倍以内的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低保3倍以内的单亲职工、农民工家庭,暂未纳入建档困难职工,因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产生必需支出较大,导致家庭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参照建档困难职工同档助学标准予以3000-6000元助学救助。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事由救助1次,一年内临时救助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救助实施程序
临时救助由市、县(市、区)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分级负责。市总工会负责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开区和市各局、公司直属单位遇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职工的审批和救助工作。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总工会负责本地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审批和救助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会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职工临时救助对象的发现报告、入户调查、初步审核工作,并将其纳入职工困难动态监测范围。
职工困难临时救助一般按照职工申请,基层工会受理、初审,市、县(市、区)总工会审批的程序实施。1.依申请受理。符合职工困难临时救助条件的职工,填写《职工临时救助申请表》,提供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居住地街道(镇)工会提出书面申请。2.主动发现受理。各基层工会建立职工困难动态监测、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核实本地区、本单位职工遭遇突然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上学难等特殊情况,并向职工宣传解释救助政策,引导帮助及时按照要求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基层工会接到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开展调查,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县(市、区)总工会或市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总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予以救助。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开区总工会和市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盖章,附相关材料报市总工会。经市总工会审核同意、公示后实施救助。
资金筹集
职工困难临时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
1.本级工会设立的临时救助专项资金;
2.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本级送温暖资金;
3.地方财政下拨的送温暖资金;
4.社会募集资金;
5.其他合法来源资金。市总工会设立职工临时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并加大对各县(市、区)总工会资金的补贴力度,用于临时救助工作。
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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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①《职工临时救助申请表》;
②职工本人身份证(正面)、家庭《户口簿》全套复印件,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婚姻状况证明;
③家庭重大支出证明,遭遇突发性灾难相关证明(说明),公安、消防、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等相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符合职工困难临时救助条件的职工,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居住地街道(镇)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Q
职工遇到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救助标准是什么?
职工遭遇四种情形之一,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是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困难;
二是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
三是家庭收入较低,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的;
四是因患职业病或因公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因公牺牲、因见义勇为伤亡等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
突发事件特殊情况救助,可视伤害、损失情况给予3000-5000元临时救助金;大病救助,根据年度自付医药费占家庭年收入比例,分别给予4000元-10000元救助金;助学救助,参照困难职工同档助学标准予以3000-6000元助学金。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事由救助1次,同一救助对象一年内临时救助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文字 | 徐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