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公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11月20日上午,山丹县公安局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文荣主持,在家局领导班子及工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宣读了《山丹县公安局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由参会代表当场予以举手表决。在监票人的现场监督下,依次对审议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了投票,并当场公布了计票结果。
上一届工会主席陈兴义同志作了工作总结发言,新当选的工会主席韩荣同志代表工会委员会作了表态发言。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文荣代表局党委向上一届工会的全体委员和一直支持、关心工会工作的全体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热烈祝贺。希望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在局党委和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工会工作和公安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一要主动融入,让工会工作更接地气。工会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基层所队,深入了解民辅警职工及其家属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困难需求,准确反映、协助化解家庭内部矛盾,当好群众思想情绪的“引流渠”和调解矛盾的“减压阀”。二要热忱服务,让工会工作更有生气。要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困难民辅警职工身上,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联系帮扶工作,尽量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体现组织关爱。要落实好各类维权措施做好维权工作,完善法律援助等维权载体和手段,在关键时刻站出来替全体民辅警职工说话,全力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三要营造氛围,让工会活动更有人气。工会要结合公安工作特点,组织民辅警职工广泛深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职工和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着力涵养文明单位、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挥好会员的积极性,不辜负局党委的期待和全体民辅警的信任,努力把工会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