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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两年来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
采取多项措施
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
“4+2”工作机制的落实
打造“凤凰花”调解室
让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
看得见、摸得着
设立89个“凤凰花”调解室
元谋县法院机关和派出法庭各设立1个,10个乡(镇)和77个村委会(社区)设立87个。
选聘若干名“凤凰花”调解员
调解员由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法院、县司法局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调解员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
落实工作经费
聘用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统一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司法局按照财政部、最高法院、司法部经费保障标准商请县乡财政解决。
搭建优势平台
依托“凤凰花”调解室,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妇联、人民调解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等作用,着力打造具有元谋特色的“凤凰花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品牌。
来源 | 元谋县人民法院
作者 | 田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