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举措、攻坚克难,做到坚持联防联控、坚持系统治理、坚持有序推进、坚持精细监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持联防联控,精准治理大气污染。调整划分道路扬尘管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等10条工作线,实现大气污染精确管控。推进VOCs深度治理,对190余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新建蓄热燃烧、催化燃烧、冷凝回收等高效末端治理设施50多套,实现废气深度治理后再排放。推进移动源清洁化升级,更新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3733台,更新新能源机械387台,国三及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达69.10%。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共编码登记6900余台。完成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实现清零目标。积极帮扶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2家企业通过A级、9家企业通过B级、12家企业通过绩效引领性级别评定。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确保河流水质稳定。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4座,处理能力共19.5万吨/日。完成南屯煤矿、鲁抗公司等7处高盐水处理工程建设,处理规模达到8.49万吨/日。建设11处综合性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处理能力达到23万吨/天。加强入河排污口巡查监管,完成124个入河排污(水)口整治任务。分年度推进雨污合流管道改造,已完成60余公里改造任务。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成600余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共治理50余处。
三是坚持有序推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地块详查工作,完成了3家企业土壤调查工作,解决了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建设危险废物全程化管理系统,目前63家企业纳入山东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具备电子联单运行能力,144家企业纳入济宁市危险废物信息大数据平台,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在线监管。
四是坚持精细监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实行“5+2”、“白加黑”等错时执法机制,推行智能用电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化手段,坚持每天夜查、不定期抽查、节假期日加密巡查,对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从严处理、顶格处罚。今年以来,共实施行政处罚20余件,处罚款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