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争创一流队伍、一流业绩,深入贯彻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制定了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好差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处置的内部评查考核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连日来,中心各科室、分中心、各管理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深入学习《办法》和《规定》。
本《办法》主要是指政务服务对象对中心政务服务机构、窗口服务平台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如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服务“好差评”系统时,会出现“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收到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启动程序,由责任人回访核实,形成台账上报,给予工作人员相应处理。
《规定》明确了投诉接待办公室职责、服务对象监督投诉范围、投诉方式、宣传投诉联系方式、处理被投诉事件时限、工作人员被投诉处理结果及相关领导连带责任处理等共十方面内容。
各科室、分中心、各管理部负责人带头领学,详细解读,采取随机抽取工作人员谈认识、谈体会,推动学习入脑入心,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要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综合评价满意度,避免为民服务投诉事件的发生。
“小小的评价寄托着人民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希望,各族群众在对政务服务评价的同时,也是对中心干部职工落实服务职责初心使命打出了分数,我们应将各族群众评价作为鞭策和自警,用公仆精神和小二服务做出让各族群众满意的答卷。”中心资金科工作人员说。
全体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办法》《规定》、执行落实好,继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幸福指数一键直达。让群众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一如既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齐心协力让政务服务更加智能,服务功能更加利民,业务管理更加便民,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让党委政府放心,让各族群众满意。(宋娟 邓钢 白娜 周容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