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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近日,经溧阳市检察院指控的一起假冒知名健身器材注册商标并售卖致人受伤案件在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溧阳市检察院与法院联合邀请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十余人旁听庭审。
本案被告人林某本是知名健身器材x品牌江苏地区的代理商,自己也经营一家生产健身器材的厂家。2017年,林某为节省成本,从网上找了做假商标的厂家制作了x品牌的商标,并将商标贴在其自己生产的健身器材销售。但林某生产的健身器材根本没有经过质量认证,市民在使用该健身器材时受伤,遂将生产商起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健身器材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遂将线索移交至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两法衔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溧阳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在旁听庭审后,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
下一步,溧阳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1+1+x”机制,保护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溧阳检察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