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正式实施
现在云南、昆明哪几种毒株流行?
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保政策有哪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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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本土尚未监测到XBB和BQ.1新冠变异毒株
1月7日,记者从省疾控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本土病例中尚未监测到XBB和BQ.1新冠变异毒株。
据了解,省疾控中心在2022年10月3日从东南亚国家航空输入病例中监测到奥密克戎XBB.1变异株,XBB.1.5暂未输入我省。目前,通过省疾控中心和各州(市)疾控中心及时开展新冠病毒变异监测,云南省、昆明市主要流行的仍是奥密克戎BA.5.2变异株。
自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省疾控中心持续对全省所有输入病例和本土疫情病例样本开展全基因组测序,截至1月5日,累计完成4273份样本测序任务,及时明确了病毒基因型别和病例传播关系,为疫情研判和流调溯源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目前,除省疾控中心外,全省疾控机构已有7个边境州(市)、3个内地州(市)和1个县(市)具备全基因组测序能力,可以独立开展基因测序工作和承担新发、突发传染病病毒变异监测任务。
2022年12月,国家调整新的防控措施后,省疾控中心第一时间调整工作重心,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下发变异株监测工作方案和通知,目前全省正在有序开展病毒变异监测工作。
新冠治疗费用云南医保这样报销
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2023年1月7日,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及时调整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该医保政策从1月8日零时起执行,先行执行至3月31日。
继续执行住院费用全额报销政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全额保障。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保障作用,医保报销90%,财政负担10%。
实施门急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
为保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感染早期及时获得医疗补助,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基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有关的目录内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全省统一执行。
临时扩大用药范围。
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将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清肺排毒颗粒、散寒化湿颗粒以及省卫健委确定的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中的“桑菊银翘散”等53个国家医保目录外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新增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项目。
及时新增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准许开展互联网首诊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参照线下门诊诊查费执行。
综合自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
云南日报记者:陈鑫龙
责编: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