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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2024年度首场庭审评议活动,全市各县区刑事检察一部干警组成“观摩评议团”,全程跟庭观摩和评议。
评议案件中,被告人蔡某某进入陈某某住所,窃得金银首饰等财物共计价值4万余元。该案指控难点,系案发后现场未提取到痕迹物证,且被告人反侦查意识较强,拒不供认。
承办检察官走访现场,核实相关证据,重点针对监控录像无法比对出作案人物图像问题,引导侦查机关对案发周围监控视频进出人员、车辆等进行拉网摸排,排除他人作案可能,确保结论唯一。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案件争议焦点,精心设置案件讯问提纲和举证策略,精准预测答辩要点,通过间接证据闭环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指控犯罪。庭审后,“观摩评议团”直面问题,就如何完善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庭审讯问技巧,把控庭审节奏,提升答辩效果等方面提出评议意见。 (全媒体记者 蔡玲 通讯员 杨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