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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本报讯(记者 周莹莹)人民陪审员是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我省人民陪审员队伍规模几何?能不能实质参审?12月19日,记者获悉,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省司法厅组织专人开展了专题调研。
《人民陪审员法》自2018年4月公布施行,该法首次确立了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层人民法院牵头负责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既有利于实现人民陪审员选用分离,也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选任工作,切实履行人民陪审员选任职责,促使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更有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更有质效。本次调研采取书面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全省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构成、选任程序、岗前培训、参审补贴、履职考核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
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选任工作新机制,让更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众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全省现有人民陪审员11026名。广大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行使司法权,累计参加庭审案件数333644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实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后,省司法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好“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着力聚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用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积极推动法治安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稿件来源:2022年12月22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