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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近日,当事人张某委托其诉讼代理人,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阳谷法院西湖法庭。
张某因对房某一时怨恨,遂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几组有意针对房某的图片和视频。房某得知后,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立即删除相关图片、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闫丹、特邀调解员刘金娥分析研判案情、找准案件症结后,分别对原被告进行摆事实、讲道理、述法理、明利害:告诫被告张某要坚守“指尖上的文明”,守住网络表达的法律底线和道德红线;同时,劝导房某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原谅张某释放“心结”的错误行为……最终在闫丹、刘金娥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立即删除抖音平台已发布的相关照片、视频,保证今后不再发布类似不当言论;张某向房某道歉。出具民事调解书后,闫丹、刘金娥进行了案件跟踪,督促张某尽快履行生效协议内容,并对张某的疑虑进行了详细答疑。最终张某打开了心结,意识到及时履行的重要性,在法院的监督下,自觉履行了协议,房某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今后,阳谷法院西湖法庭将以打造“向阳人和”调解品牌为契机,自觉践行“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调裁执一体化”的解纷模式,变“案结事了”为“事了案结”,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诉前、执前,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快实现,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展现“小法庭”的“大担当”。
来源:阳谷县人民法院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