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女会员交3万元,只见了一个相亲对象,维权半年退回1.5万元。武汉红树林婚念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表示,合同约定半年只介绍4个对象,不包成功。3月26日,极目新闻报道此事后。当事人华女士告诉记者,她收到了公司一位人士发来的准备起诉她的短信。记者也曾接到该人士打来的电话,称公司和华女士签过“保密协议”,指责记者不该报道此事。
令华女士觉得可笑的是,她签订协议后,并未向任何人透露协议的内容,现在倒是公司自己暴露了“不得在媒体上曝光”的保密协议内容。
且不说这个保密协议是否合理。首先,该婚介公司和华女士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有守约义务但这和记者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律师认为,华女士是退费之前向媒体反映的问题,记者前期就开始全程介入,有报道此事的权利。保密协议只对华女士有约束,她在签订合同后,只要不向第三方透露协议内容,就不算违约。婚介公司“不得媒体曝光”的保密协议,显然对记者也是无效的。
婚介公司被曝光后,应该先找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如感谢语雷同的锦旗,既然自称是同一个会员送给不同的工作人员,而实际落款却是不同的人;公司和别人有过相亲联谊活动,就扯上海报大旗,把武汉的几十家公检法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称作“合作伙伴”;当事人三番五次要求退费,公司推拖半年不理不睬……
“既然公司那么重视自己的名誉,为何违背诚信,签订了协议还不按时退款,或者半年前就好好处理会员的合理诉求呢?”华女士质疑。
如此看来,该公司的当务之急是深刻反省,重视会员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被投诉的机会,而不是被曝光了就恼羞成怒,打一些无厘头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