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话题#外甥正月理发舅舅去世成被告#冲上微博热搜。
这是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年关说案》播出的一则案例:外甥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舅舅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他“故意杀人,赔100万”。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民间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人。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舅妈的诉讼请求。
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有“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的传说。从科学的角度讲,这当然是一种迷信——若真有这样一种谋杀舅舅的犯罪手法,警察同志也很容易锁定“犯罪嫌疑人”。
不过,某些“辟谣”的材料也没靠谱到哪里去。好多材料信誓旦旦地说:这句俗语传错了,它在清朝的原文本来不是“死舅”,而是“思旧”——“不剃头”是思念旧明,来自清朝百姓对剃发令的反抗。这种说法,说的人很多,可证据其实只举出过一条,那就是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修的《掖县志》。
这种说法,虽然证据少,但是很能跑。不少媒体抄来抄去,几乎把它抄成了一个“国学小常识”。
可我们要是仔细推敲一下,又会觉得它非常奇怪——如果我们把“死舅”还原回“思旧”,这句话的“原始”版本就应该是“正月不剃头,剃头思旧旧”。“思旧旧”这个说法,实在是有点过于“卖萌”了。更重要的是,“思旧旧”把意思给弄反了!遵令剃头反而算“思旧旧”,结论却是不要剃头。编出这个说法来的人,是不是自己把自己也给绕晕了?
其实,晕的不是古人,而是人云亦云的人。只要顺手查一下清朝的《掖县志》,我们就会看到,在清朝前、中期的山东掖县,这样的风俗似乎连影子都没有。
那是不是清朝人怕这条风俗暗示“反清复明”,有也不敢写呢?才不是呢。其实,就在“文字狱”最盛的清中期,就存在着多条关于“剃头伤舅舅”的记载。只不过,“剃头伤舅舅”的时间不在正月,而在五月。
有个清朝康熙年间比较活跃的文学家叫孔尚任,他写过一本名剧叫《桃花扇》。您可能听过有句话叫“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其实就来自《桃花扇》。
这位孔大文豪还写过一本专门讲解当时风俗的书,叫《节序同风录》。书里讲,五月五日端午节:“不剃头,恐妨舅。”这里的“妨”,就是因触犯禁忌而伤害到什么人。
五月五日很“危险”,有关这一天的忌讳,从先秦到近代,一直特别多。有些忌讳会与押韵有关。比如说,在端午节正式形成的东汉时期,有一个叫应劭的人编了本书叫《风俗通》。其中有一句说:“五月盖屋,令人头秃。”“屋”“秃”在上古语音中同属“屋部”,这句顺口溜用古音读也是押韵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清代端午节“不剃头,恐妨舅”,或许也是与“五月盖屋,令人头秃”同类的押韵型忌讳。
但是问题来了,这个风俗是农历五月的啊,怎么又会挪到农历正月里呢?其实,民俗这个东西,本身就很容易发生迁移和变化。剃头禁忌改变时间,倒也没啥不可能的——很多地方本来就有“正月不动刀剪”的习俗,也许就是因为这一点,才把剃头禁忌合并进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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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清洁工 南开大学训诂学博士生
审核丨刘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