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新湘代表
周虹代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积淀下来的具有代表性和独特价值的文化现象和表达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记者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特性,区别于其他文化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是积极稳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的重要内容。各地检察机关做了很多有益尝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非遗案件。例如:贵州省紫云县检察院就曾针对国家级非遗文化《亚鲁王》传承人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宣传保障不到位、资金支持不足等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并推动将《安顺市亚鲁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纳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成新湘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湘绣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在她看来,湘绣,绣的是传统文化的精妙技艺,绣的是民族复兴的美好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湘绣的传承保护状况也越来越好,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湘绣产业小而散,上下游产业不连贯,行业凝聚力不强;二是刺绣的针法容易被模仿,亟需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湘绣专业技术人才的评定仍需规范。”成新湘代表告诉记者,希望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涉湘绣公益保护,推动湘绣做大做强。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福建省委会副主委、福建省实验闽剧院院长周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闽剧的传承人。她告诉记者,福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但也面临着许多发展困境。
“我了解到,福建省检察机关近些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很多有益探索,如晋江市检察院就曾针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灵源万应茶’面临的传承利用难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公益保护活动。”
周虹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法律监督职能,一方面积极维护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的法律权利;另一方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治理。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记者:常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