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崇左讯(记者 宋英娇 通讯员 黄祥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为有效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保障道路停车泊位有效利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月20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市城区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我市城区部分道路从今年3月20日起分步实施收费,上限最高收费20元。
据了解,我市由于旧城区的道路狭窄,路内多数为单边车位,车位数量十分有限,部分住宅小区规划的车位少等原因,城区长期存在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加剧了市区停车的供需矛盾,停车难现象愈发严重,出现停车位紧缺、交通压力大、车位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车位和车辆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滞后等问题,经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多次论证,城区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根据各路段车流情况,《批复》明确将城区道路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道路,明确本次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的一类区域范围包括建设路、规划馆南路、新城路、江南路、新民路、沿山路、城西路;二类区域有兰怀山路。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上述路段长期存在道路拥堵、车辆乱停乱放、僵尸车长期停放等情况,不仅阻碍市民出行,影响市容市貌,而且降低车位周转率。
根据《批复》,当天7∶30—21∶30内,前30分钟免费停放,21∶30(含)至次日7∶30实行免费停放。停放30分钟之后,一类区域前1小时内(含免费时段)为1.5元/辆;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5元/辆;收费时段每天每车每泊位连续停车收费上限为20元。二类区域前1小时内(含免费时段)为1元/辆;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辆;收费时段每天每车每泊位连续停车收费上限为15元。在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在允许车辆停放的时间段内,每次收费5.0元/辆。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行政执法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驾驶已合法注册登记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具有新能源车标识标志的车辆停放实行减半收取;学校门口路段泊位,在限定的上下学时段内免费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收费标准,其他车辆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费,不足一个车位按一个车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