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邯郸音乐广播收集编辑:邯郸音乐广播
近日,一名男子酒后与工友在出租车上因口角发生推搡,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又多次不听劝阻推搡处警人员,并将处警人员脖子掐伤,其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邯郸市邯山分局第一时间启动维权工作程序,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1日22时许,邯郸市邯山区公安分局浴新南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邯山街与渚河路交叉口有人在出租车上发生推搡,接报后浴新南派出所值班民警带队出警,在处警过程中,邱某某用手推搡处警人员胸部,在多次警告后,邱某某又掐伤处警人员脖子部位。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2024年4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邯山区公安分局决定对邱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